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增城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东部,又称穗东,地处珠江三角洲都市圈内,是广州、东莞、北京等珠三角城市群和广深经济带的重要节点。增城依托广州,毗邻港澳,南与东莞隔江相望,东临惠州,北界从化,西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广州科学城,是全国闻名的荔枝之乡、牛仔服装名城、新兴的汽车产业基地和生态旅游示范区。增城历史悠久,源远流长,建县于东汉建安六年(公元201年),隶属南海郡,因南海郡原辖6县,新设一县,增多一城,故曰“增城”,距今已有1800多年历史。1993年撤县设市,现辖6个镇、3个街道办事处和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,市政府驻守荔城街,全市总面积1616.47平方公里,户籍人口81.8万,外来人口50多万。